▲因为代查公民个人信息,律师成为侵权者。(视觉中国 / 图)
除江浙沪外,多数省份仅能查询本地户籍信息。一位上海律师到派出所户籍室调取公民户籍信息,以每条30-40元的价格出售。
涉案律师辩称,其行为是行业互助。“立案必须要这些,很多法院又不帮你查,那你只能去买信息了。”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大都与法律咨询公司有合作关系。“案源缺少时,就在网上接点私单解决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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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南方周末记者 郑丹
南方周末实习生 施语非 汤新健
责任编辑|谭畅
2025年7月,张立平(化名)再次向河南省高院提起申诉,坚称自己无罪。他原本是一名律师,获罪并被吊销律师证后,转行做了外卖员。
当律师的时候,他没有想过会因为代查公民个人信息,从法律从业者成为侵权者,被送上被告席。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作出的判决书显示,周某新、周某平、周某煌帮助客户查询公民个人信息,获取非法所得34.13万元。上述三人系兄弟关系,都是“90后”。2022年9月,三人在深圳合作注册了一家法务公司,并依托该公司,通过向另外7名律师购买等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每条信息价格在30-40元。
判决书显示,该案及关联案件中,包括张立平在内的至少7名律师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定罪。这起围绕法务公司展开的跨省信息交易案,引发了对律师执业伦理与行业潜规则的讨论与争议。
多名受访律师称,让涉案律师们“有空子可钻”的背景是,除江浙沪外,多数省份的律师仅能查询本地户籍信息,跨省需通过法院调查令或异地协作,流程繁琐且成本高。委托江浙沪律师代查信息可以大幅节省成本,但也极易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位涉案的上海律师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刑辩圈里都知道我们的事情,褒贬不一,很多同行认为我们是有罪的,也有认为我们无罪的。”
1
“普遍缺乏风险意识”
刑法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判决书显示,2022年11月以来,上海律师洪某利用职务身份,使用律师证、律所介绍信和伪造的委托书,到上海的派出所户籍室调取公民户籍信息,后将该信息以每条30-40元的价格出售给周家三兄弟,违法所得6.56万元。
与洪某一样,2023年2月以来,上海律师张立平到派出所户籍室调取公民户籍信息,以每条30元的价格出售给周家三兄弟,违法所得共计5.03万元。
周家三兄弟从律师处购买信息后,又将信息出售给郑州的杨某、石某等人,共获取违法所得34.13万元。2023年4月28日,周家三兄弟被抓获;同年6月,洪某被抓获,张立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40元可能只是个人的身份信息、住址,其他信息还有150-180元这种,可能会有名下的房产车辆,根据重要程度有不同售价。”张立平介绍。
法律规定,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以通过公安部门查询与案件直接相关的当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地址等内容。
律师查询公民的户籍信息,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携带个人身份证、律师证,律所的介绍信以及客户的授权委托书去公安局查询,调取的身份信息只能够用于诉讼或仲裁。二是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取得相应委托手续和介绍信后,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查询公民个人信息。
调取信息时,申请律师签署的承诺书也会要求,对于公安机关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当在申请事由范围内合理使用。对违规查询、泄露公民信息或用于其他用途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认为,洪某、张立平等人作为专业律师,未对其调取的个人信息用途进行认真、详细的甄别。最终,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张立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在该案中,周家三兄弟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到四年六个月不等。向周家三兄弟收购信息的杨某也因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25年6月21日,南方周末记者致电周家三兄弟注册的深圳律友法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得知记者身份后,对方以“打错了”为由挂断电话。
多位受访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律师出售信息获利一旦被查实构成犯罪,除了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缴纳罚金外,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会做出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这意味着不能再从事律师职业。
江苏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南方周末记者感慨,律师对代查公民个人信息会负刑事责任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原本按他的理解,律师违规调取信息归司法局管理,属于行政处罚,没有想到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实际上,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并不罕见。郑州一位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其在2024年代理过类似案件,涉及一批律师被判侵犯公民信息罪。另有北京市司法局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北京律师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
“行业互助”
侦查机关的关注点在于,律师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最终用途是否违法,以及相关危害后果。由此引发出一个争议:律师在调取公民个人信息时,是否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这个争议蛮大的,主要是注意义务的边界和有无犯罪的故意。”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申文波认为,如果律师不明知非法用途,仅仅是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算疏忽大意的过失。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景峰也认为,“如果说律师受蒙蔽,就是过失,不构成犯罪,但作为律师,应该很容易判断这里面的风险。”
一审结束后,张立平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称其没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观故意,调取信息的行为也没有社会危害性。
张立平和另一位涉案律师洪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该案中,他们此前调取信息的委托书均由法律咨询公司提供,且对方承诺信息用于诉讼,“通过裁判文书网及执行信息网,确实能查到所有被调的身份信息后续都被用于诉讼或被执行。”
张立平的辩护律师提出,张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行业互助,不具有刑罚可罚性。2024年12月1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之所以辩称“行业互助”,是因为打官司,需要有明确具体的被告,提供对方姓名、联系方式和户籍信息,“立案必须要这些,很多法院又不帮你查,那你只能去买信息了。”张立平称,在该案中,律师们调取的都是户籍信息,主要是代替外地律师查涉案信息用于诉讼。
“江浙沪以外,全国其他地方的律师只能调取本地公民个人信息。”在张立平看来,自己的代查行为应当认定为行业互助。当律师要对外地某人提起诉讼,又想节省维权成本时,就会找江浙沪的律师帮忙调取信息。
2024年2月,涉案的另一位律师俞某撰文《律师调查取证权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界限研究》,提到其对代查行为的看法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全国都在找我们调,所以出事的都是江浙沪的律师。”张立平说,全国对查询信息的需求量巨大。洪某称自己每天都要调公民个人信息,另外一位涉案律师“一天调一百多条,公安都知道”。魏景峰也曾收到过自称能查询个人信息的广告,“这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了”。
而这些律师调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不排除流入营销、电诈或贷款公司的可能性。代理过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律师谢彩虹介绍,电诈公司会获取公民身份信息,实施精准诈骗;而非法营销公司会利用这些信息进行骚扰式营销或非法推销。
导致律师代查有市场的另一重原因是,各地公安机关对律师提交的材料要求规定不一。多位受访律师称,很多地方对于材料审查留于形式,较为松散。
一位河南的律师表示,自己所在地只要签一份承诺书即可,“没有事先的审查机制,还有些地方不签就直接调。”另一位在江浙沪接单的律师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拿个律师证和介绍信就行,连委托书都不要的。”
3
法律咨询公司派单
判决书显示,该案至少有7名涉案律师,除洪某、张立平外,其余5名另案处理。他们从业年头都不长。30岁的洪某和35岁的张立平解释,代查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因是“一时经济紧张”。
一位年轻律师对此有同感,“竞争蛮大的,一些年轻的实习律师没有工资,刚执业的要自己买社保,付办公室的费用。案源缺少时,就在网上接点私单解决生存问题。”
对于年轻律师来说,接私单意味着通过法律咨询公司的渠道接受委托,代人写诉状、查户籍等,一单通常获得三五百元报酬。
一位实习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初入行业的律师普遍比较依赖法律咨询公司。“公司有专门的开拓案源人员,通过引流或者是大量电话覆盖,拿到第一手的案源。”
在业内,不正规的法律咨询公司泛滥,成立门槛不高。与受司法局和律协管理的律所相比,法律咨询公司归工商部门管理,监管力度较弱,也无须遵守律师法和一系列律师职业规定。
“如果法律咨询公司本身不合规,很可能拉一大批律师下水。”多位受访者称,法律咨询公司通过前端专业团队拓展业务,再把业务分包给律师。
据申文波所知,一般律师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大都与法律咨询公司有合作关系,“有的是律师不知情,有的是几方串通,都有可能。”
2024年,公安部公开一则律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广东东莞公安查明,2022年11月以来,林某成等人成立法律服务公司,发展律师事务所及具有诉讼需求人员为客户,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牟利。后涉案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有21名,查处涉嫌违法的法律服务公司5家。
甚至有法律咨询公司为增加案源,直接与公安系统内工作人员达成利益输送。2022年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20年,刘某通过派出所的私人关系,在内部系统查询刑事案件被拘留嫌疑人及家属的信息一百多条,用于促成刘某的法律咨询公司业务。
多名证人证实刘某牟利的方式:在案件嫌疑人被关押2-3天后,即收到刘某的电话,自称是看守所工作人员,让家属委托律师,以此取得信任并谈妥委托律师业务。通过这样的方式,刘某总共谈成三十多件委托,浦东新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另一方面,受访的律师均认为,法律咨询平台和公司的审核义务都有待提高。一位受访律师举例,某头部法律咨询平台作为开放性的自由交易信息市场,是很多律师接单的主要渠道,其中就包括大量的代查公民个人信息业务。“没有任何的人工审核,并且不限发帖人身份。平台收20%的抽成。”
4
“都不敢接代查户籍业务”
2025年4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印发通知《北京市公安局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明确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申请查询人口信息的,应当提交律师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已进入诉讼、仲裁阶段的,还应当提交诉讼、仲裁受理通知书。
该规范限制严格,要求律师事务所证明应当包括:承办法律事务基本情况、查询理由及法律依据、委托人及被查询人基本信息、委托合同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相关材料,对律师也算是一种保护。律师对委托人提供的相应材料也应尽到审查义务。”申文波说。
但也有观点认为,调取公民个人信息流程越简单,越有利于律师开展工作,提高公民维权的效率。
“现在律师都不敢接代查户籍业务,在没有开放查全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地方,本地律师不能接告外地人的案子,因为查公民个人信息太难了,外地的查不到。”前述不愿具名的江苏律师分析。
该律师了解到,目前律师可以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开始受到限制,比如他所在城市,已有派出所限制在5-10条,且每个案件都需要律所主任签字。
另外,一些法律咨询公司也采取了降低风险的方式,“他们把(获取个人信息)渠道推给当事人本人,当事人自己去花钱买了之后,让当事人把信息再发给法律咨询公司。”
涉案律师俞某认为,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是目前司法流程中的调查取证制度不完善,且全国各地对律师调查取证规定不一,没有出台对律师接受委托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类执业行为的相关办法。
其撰文称,立法机关应当继续完善立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益,尤其是调查取证权,对侵害律师执业权益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审慎识别刑事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执业不规范行为以及合法行为的区别。
“这几年变严了,就是因为这些违法犯罪案例比较多。”多位受访律师称,在公安系统内,个人信息查询都会留痕,有后台监控,一旦事发,极易追溯到查询者。
目前,国内有些法院已开通帮助原告查询信息的服务,通过建立全国查询通道,降低异地信息调取成本。魏景峰认为,从律师角度规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风险的根本办法,还是应严格遵照律师法和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不要为了开拓案源,做铤而走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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